多地農信社改革步入加速期。5月27日,內蒙古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正式掛牌開業,其提供了將100多家機構組建為統一法人農商銀行的“內蒙古樣板”。
據統計,全國已有浙江、山西、遼寧、四川、廣西、海南等地農信社改革方案落地。各地根據區域經濟結構、發展特點等因地制宜選擇改革路徑。在業內人士看來,無論是內蒙古地區的“一步整合”,還是遼寧、河南等地的“分步推進”,清收處置不良資產、化解歷史風險包袱、重塑公司治理機制,都是各地啃下農信社改革“硬骨頭”的關鍵所在。
注冊資本580.17億元
內蒙古農商銀行5月27日發布的公告顯示,該行組建工作已順利完成,5月16日獲得《內蒙古金融監管局關于內蒙古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開業的批復》。內蒙古農商銀行注冊資本580.17億元。
在股權結構上,內蒙古農商銀行擁有自然人股東2.77萬戶,持有股本占股本總額的19.01%;法人股東145戶,持有股本占股本總額的80.99%,其中內蒙古金融資產管理有限公司持有股本75億股、占股本總額的12.93%,鄂爾多斯市財政局持有股本72億股、占股本總額的12.41%,內蒙古自治區財政廳持有股本70億股、占股本總額的12.07%,內蒙古電力(集團)有限責任公司持有股本45億股、占股本總額的7.76%。
興業研究金融業研究部高級研究員呂爽表示,大部分省聯社改制后,大股東多為各省財政廳或省內國企,且大股東持股比例較高、擁有較強控制權。
回顧內蒙古農商銀行籌建時間線,2024年8月,內蒙古農商銀行籌建工作小組等聯合發布公告稱,內蒙古自治區農村信用社聯合社、93家內蒙古農信法人機構及其發起設立的26家區內村鎮銀行已分別完成內部公司治理程序,審議通過以新設合并方式組建內蒙古農商銀行相關事項并形成決議。2025年3月,金融監管總局發布批復同意籌建內蒙古農商銀行,并要求其在6個月內完成籌建工作。
在5月28日內蒙古農商銀行黨委召開的重點工作部署會上,該行董事長劉豐表示,改革就是要動真碰硬、解決問題、脫胎換骨,特別是在完善公司治理結構、強化風險防控體系、樹立合規經營理念、推動業務加快發展、解決歷史遺留問題等方面還有很長的路要走、很多的關要闖。
“地方處置中小金融機構風險的一大掣肘是資金支持力度不足。內蒙古農商銀行注資規模較大,一定程度上體現了該地區防范化解金融風險的決心,同時也對改革后的經營回報提出了較高要求。”招聯首席研究員董希淼表示。
多地改革方案落地
內蒙古地區農信社改革采取“一步到位”方式,且涉改機構中包含20家以上的村鎮銀行,這與河南、遼寧等地采取分步實施的方式有所不同。以遼寧為例,先是2023年沈陽農商銀行與北票市農村信用合作聯社等30家農村信用合作聯社以新設合并方式組建遼寧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6月,遼寧農村商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又吸收合并了遼寧新民農商銀行等36家農村中小銀行機構。
河南則是在2023年開業的河南農商聯合銀行的基礎上調整改革模式。河南農商銀行籌建工作小組2024年發布公告,將以新設合并方式組建河南農商銀行,涉及25家法人機構,包括已揭牌開業的河南農商聯合銀行。
“對于存量風險機構較多、改革范圍較大的區域,改革可以考慮分步實施,關鍵是前期能否對存量風險進行實質性處置。”董希淼說。在內蒙古農商銀行籌建過程中,該行多次就不良資產清收處置工作進行部署。
整體來看,包括內蒙古在內,目前已有10地農信社改革方案落地:2022年,浙江農商聯合銀行掛牌開業;2023年,山西農商聯合銀行、遼寧農商銀行開業;2024年,四川農商聯合銀行、廣西農商聯合銀行、海南農商銀行掛牌開業;2025年,河南農商銀行、江西農商聯合銀行、江蘇農商聯合銀行開業。此外,金融監管總局2025年初披露的2024年工作綜述顯示,新疆組建全區統一法人農商銀行的方案已獲批。
上述部分地區與內蒙古一樣,采用統一法人農商銀行的改革模式。上海金融與發展實驗室主任曾剛表示,采用統一法人農商銀行模式,推進改革的效率較高,但有的地區地域廣闊,牧區、農區、城區的金融需求差異顯著,若總行采取“一刀切”政策,可能削弱基層服務靈活性,導致偏遠地區金融供給不足。
安永(中國)企業咨詢有限公司此前發布的報告顯示,統一法人農商銀行模式的實施難點在于各農信社資產規模與資產質量水平差異較大;總行與各分行的部門設置待明確。同時,需有效剝離風險資產包袱,降低整體不良率,以滿足監管要求。正如西北地區某省聯社人士介紹的那樣:“我們這幾年主要開展的工作就是不良資產處置。只有最大程度壓降不良資產規模,提高資產質量,才能進一步按照統一法人農商銀行的模式進行改革。”
分散化解風險
監管部門已明確省聯社的改革方向。金融監管總局農村中小銀行監管司2024年發文稱,將省聯社改制為產權清晰、權責明確、管理規范的金融企業,明晰功能定位、規范履職行為,增強兩級法人之間的經濟聯系,著力打造統分結合、多級經營、功能互補、治理有效的農信社體系。
呂爽表示,這意味著各地農信社改革的重點在于梳理省聯社股權結構、規范公司治理體系、厘清與下屬行社業務分工、明確省聯社重點業務范圍等。
在曾剛看來,農信社改革的根本目的是通過省級整合,分散化解風險、提升服務能力,實現風險處置與轉型發展的一體推進。其核心訴求有三:一是化解歷史包袱,通過統一法人農商銀行的模式增強資本實力,處置不良資產;二是重塑治理機制,打破縣域小法人內部人控制困境,建立現代銀行制度;三是回歸本源定位,集中資源服務鄉村振興。
農信系統人士及專家普遍認為,不良資產清收、問題資產處置、股東股權處置等環節都是各地在推進農信社改革過程中難啃的“硬骨頭”。
“農商銀行大多是農信社改制而來的,天生存在基礎薄弱的問題。目前,有的地區存在風險機構,面臨管理能力待提升、盈利能力較差、業務發展受限等問題。而有的地區農村金融機構基礎較好,農信社改革包袱較輕,已步入良性發展軌道。”東北地區某農商銀行人士表示,于機構而言,關鍵是能否通過改革真正形成現代銀行管理體制。
巨豐投顧高級投資顧問于曉明表示,各地農商銀行若要實現可持續發展,應堅守服務“三農”的定位,創新適配農村需求的金融產品;加強風險管理,完善風控體系和資本補充機制;積極推進數字化轉型,借助金融科技優化運營、拓展業務。
來源: 中國證券報